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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不掌握实权也能如此大搞腐败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重大项目处干部、助理调研员陈晓佳利用职务便利索贿、受贿案,引起业内人士极大关注,该案凸现一个特殊现象:不掌握实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却可以大搞腐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海剑说,没实权国家工作人员搞腐败现象,已成为当前预防职务犯罪的新课题。
  据闻陈晓佳不掌握实权,但他却掌握有大量信息,能够协调各种关系,可以做一些有实权的人不敢做的事情。大量的生活实例表明,象陈晓佳这样的无实权却有腐败资本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阶层的普通工作人员,并不是个别现象,而在社会上下的反腐目光聚焦在官场腐败之时,正好为这个群体提供了绝好的作案环境和时间。可以说,这个腐败群体因为隐蔽性强,人数众多,行业较为分散,处事低调而民愤较轻,但其破坏力丝毫不逊于官场腐败,其腐蚀特性决定了这个群体的腐败是无限期,无止境的,因而显得更加危险,需要引起全社会的特别注意。
  海剑说,目前在中国的行政以及执法、司法体系中,客观地说,已经发现有不少“陈晓佳”存在。他们虽然不在行政的重要位置,却可以充分利用自身身份上独有的优势,为自己和亲友谋取私利。他们曾小心翼翼,惟恐出现闪失,然而,当升迁无望后,便不再顾忌各种规章制度的约束,竭力“开掘”可利用资源。这个说法深刻地揭示了陈晓佳们的犯罪心理诱因:失落的官场梦必然要得到实际利益上的补偿,而这种补偿甚至往往是成倍的索回。比如银行、证券等金融单位的普通职员,利用工作之便贪污索贿的事屡见不鲜,就是这种心态的反映。而行业的监管漏洞和管理失范,为无实权却握有公共信息资源的腐败一族提供了一方乐土:很多案件都是到了无法挽回时才东窗事发的。而因为其身份轻微,社会影响不大,报纸和媒体的报道往往是轻描淡写,很难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关注程度的不足,使这个群体得以轻松繁衍生息。
  其实,也并非我们的社会对陈晓佳们全无觉察,陈晓佳们的“安全”正来自于一个全面腐败,监管混乱的官场环境,使得司法体系已很难顾得上他们了,这也许是他们的“幸运”,却恰恰是我们国家的悲哀:无处不在的腐败现象已经让司法防范体系疲于应对,而疲软的规章制度裂变出的黑洞,不完善的政策体制造成的缝隙,正好成为滋养各利益集团蛀虫们的腐败乐土。
  陈晓佳的破冰一角提示无实权腐败已成巨大的黑冰,需引起反腐格外的注意,加强对这一群体的防范和监管,预防职务犯罪,已是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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